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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記事 / 基金問答集

001教育部是否貿然實施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政策是否草率?

002教育部為何要實施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

003實施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務基金是否無法源依據?

004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務基金是否為法人化之準備?

005優先試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之遴選標準?

006實施校務基金後各校是否應訂定收支保管作業要點

007試辦校務基金的學校預算額度是否會減少?

008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試辦校務基金是否訂有退場機制

009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如果投資損失應由何人負責?

010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務基金是否會使學校為增加收入而淪為商業化?

011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務基金,是否會影響對偏鄉學校及弱勢學生的照顧?

012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務基金,是否會影響教職員及退休人員的權益?

013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務基金,人事費用是否由基金支付?

014目前公務預算規定簡任主管不能報支加班費,實施校務基金後是否可以報支?

015目前公務預算對於校長特別費訂有標準,實施校務基金後是否仍有限制?

016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試辦校務基金是否應由學校自行決定?

017實施校務基金的學校場地等收入是否於預算額度外另計?

018實施校務基金的學校學雜費收入是否留在學校使用?

019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試辦校務基金的學校場地等收入是否應繳納稅捐?

020實施校務基金學校場地的利用是否可以更多元?

021實施校務基金學校人員的進用是否可以更具彈性?

022實施校務基金後代收代付的經費收支是否更透明化?

023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務基金是否會有募款壓力

024試辦校務基金後,學校原有之基金會是否應納入校務基金處理?

025實施校務基金後是否應自籌一定比率經費?

 

 

 

 

 

基金-001

Q:教育部是否貿然實施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政策是否草率?

A:90年度決算各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人事費剩餘16億元繳庫,影響教育資源甚鉅,而且受到少子化、調科、調班等因素的影響,人事費的估算本來就非常難,加上預算執行要點規定人事費不能流入、流出,學校編製預算時為免人事費不足,往往將人事費高估,造成業務費及設備投資經費不足,年度決算人事費剩餘又繳庫,教育資源無法妥適配置,當時本部即開始思考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務基金的可行性,94年度本部會計處所屬高中職、附小、館所等單位會計人員研習時就排入附屬單位預算觀念的課程,95年度研習就全部規劃附屬單位預算相關的課程,包括預算編製、帳務處理、預算執行等相關法規,因此,此項政策的推動是循次漸進、有計劃、有目標、逐步的推動、試辦的。

 

基金-002

Q:教育部為何要實施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

A:實施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的目的:

(一)         落實94年11月新修正「教育基本法」第5條及「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有關保障教育經費專款專用之目標。

(二)         因預算執行較具彈性,可有效解決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人事費估算困難之困擾,並使資源配置更適當合理。

(三)         學校經營能夠活化,並逐漸賦予其開源節流之責任,如再輔以政府公務預算的挹注,可早日根本解決長久以來所反應建築及設備費不足問題。

(四)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部分收支採代收代付方式辦理,其適用範圍有其限度,且屬過渡性質,仍宜回歸基金預算法制。

(五)         符合適度放寬預算執行彈性、節流分享、授能管理與強化施政成果課責精神的新預算制度理念及企業型政府精神。

(六)        作業基金之收入毋須繳庫,節餘款可滾存於以後年度繼續支用,故可加強開源節流之誘因,減少消化預算弊病。

 

基金-003

Q:實施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務基金是否無法源依據?

A:實施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務基金是依據:

(一)         預算法: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屬特種基金預算中之作業基金預算,符合預算法規定。

(二) 教育基本法:能有效落實94年11月新修正「教育基本法」第5條有關保障教育經費專款專用之目標。

(三)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落實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之保障教育經費專款專用。

(四) 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係依據「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第5條規定,擬定「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實施方案」函報行政院於95年7月7日核定在案

 

基金-004

Q: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務基金是否為法人化之準備?

A: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務基金目的在提高學校預算執行的彈性,使資源配置更合理,能夠活化經營,並建立學校特色,提升競爭力等政策目標,因此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並非為了法人化而推動實施校務基金,即兩者非具有必然之相關性。

 

基金-005

Q:優先試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之遴選標準?

A:(1)有國立大學可予協助及輔導之大學附屬高中職

(2)自籌財源能力較高或有開源潛力之學校

(3)較大型之學校且具有示範性者

(4)試辦意願較高的學校

 

 

基金-006

Q:實施校務基金後各校是否應訂定收支保管作業要點

A: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是178個學校合併成一個基金,教育部為主管機關,依照規定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是由教育部訂定,學校為管理機關,各校可視需要自行成立基金管理小組。

 

基金-007

Q:試辦校務基金的學校預算額度是否會減少?

A:1.先行試辦基金之國立高中職及館所歲出預算額度,與其他未實施者相同,但予扣除可逕列基金收入之數額後,於公務預算以補助款編列。

   2.每一學校並另增200萬元之額度作為開辦費及獎勵,未來此項獎勵額度可考慮酌增。

3.實施基金後,各校接受補助或委辦計畫之賸餘款及其所孳生利息,比照國立大學校務基金,均免予繳回。

 

基金-008

Q: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試辦校務基金是否訂有退場機制

A: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試辦校務基金是預算編列型態由公務預算改為附屬單位預算,如果有試辦或實施績效不如預期目標者,則考慮就該等績效不佳學校預算型態回歸為公務預算。

 

基金-009

Q: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如果投資損失應由何人負責?

A: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在試辦期間,採較穩健原則規劃,因此其收入項目為:政府依預算程序撥充之款項、學雜費收入、推廣教育收入、學生實習(驗)收入、建教合作收入、場地設備管理收入、場租及門票收入、捐贈收入、本基金之孳息收入、其他收入等共10項,並無投資收入項目,因此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短期內不考慮作股票等投資,只能轉存定期存款或購買國庫券、公債等以增加利息收入。

 

基金-010

Q: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務基金是否會使學校為增加收入而淪為商業化?

A:開創學校財源為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務基金目的之一,惟學校係以教學為主要業務,如果教學可以結合產業,例如:學校以出借場地、OT、BOT等方式引進產業結合教學,提供學生實習機會,使學生了解消費者及企業等各方面的需求或實習產品能為民眾所喜好,則嗣後就業將會更順利,如此不但可增加學校收入,對學生學習更有幫助,可創造學校、企業界與學生三贏的優勢,也是一件好事。

 

基金-011

Q: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務基金,是否會影響對偏鄉學校及弱勢學生的照顧?

A:因各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城鄉差異大(如花、東及離島),也有部分係為照顧弱勢政策所設立之學校(如特殊教育學校、原住民學校),故於計算各校預算額度時,會考量各校的狀況,用一致基礎計算後,再視教學資源普查結果,斟酌各校的差異,另外加給預算額度,至於弱勢學生:如低收入戶、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等學雜費減免及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等各項補助仍然維持,不會影響對弱勢學生的照顧。

基金-012

Q: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務基金,是否會影響教職員及退休人員的權益?

A:國立高中職實施基金後,校內公教人員之身分並未改變,自亦不影響退休制度,且退休金是依法應給付的項目,實施校務基金的學校仍然應付予退休人員退休金,因此政府預算內仍會足額編列退休金費用,不會有任何的改變。

 

基金-013

Q: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務基金,人事費用是否由基金支付?

A: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試辦校務基金是預算編列型態由公務預算改為附屬單位預算,所有經費均應列入學校校務基金預算,因此人事費改由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列支。

 

基金-014

Q:目前公務預算規定簡任主管不能報支加班費,實施校務基金後是否可以報支?

A:加班的相關規定是行政院訂定的,實施校務基金後,仍須依照預算執行相關規定標準來執行。但實施基金後,預算執行之彈性與公務預算比較,有明顯放寬,如人事費在公務預算即使不足亦不能流入,而基金則無此規定,可以超收超支、收支併決算(詳細差異情形請參考宣導手冊資料),至於行政院如訂有規定標準或統一限制的項目仍然應照規定執行。

基金-015

Q:目前公務預算對於校長特別費訂有標準,實施校務基金後是否仍有限制?

A:特別費是公務預算的科目,校務基金的科目是公共關係費,係參考公務預算特別費標準編列,惟無論是公務預算的特別費或校務基金之公共關係費,於實際執行時均不能超支。

 

基金-016

Q: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試辦校務基金是否應由學校自行決定?

A:欲期試辦校務基金能發揮預期成效,必須學校同仁對基金的運作有相當程度的瞭解(本部已加強宣導,必要時尚可針對校內全部教務及行政人員作進一步的宣導)後產生共識,再經過學校內部開會討論後才試辦,故各校是否實施都是由學校自行決定。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務基金的意願調查已於95年2月請各校於校務會議討論,本部亦有彙整各校意願調查的資料,96年還是會再請學校經過校內會議討論後確認。

 

基金-017

Q:實施校務基金的學校場地等收入是否於預算額度外另計?

A:實施校務基金後,場地等收入留在學校自由運用,即於預算基本額度外加原代收代付項目編製預算。

 

基金-018

Q:實施校務基金的學校學雜費收入是否留在學校使用?

A:採額度制是為了使教育經費有一個公平、合理的分配機制,實施校務基金後,學雜費收入原就留在學校自由運用,只是將學雜費收入作為按一致標準所計算歲出預算額度的減項。

 

基金-019

Q: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試辦校務基金的學校場地等收入是否應繳納稅捐?

A:實施校務基金後,有些對外提供勞務、場地設施或產品所獲得的收入要開發票,就必須繳稅,應繳納的稅捐要計入成本,就是把稅款計入提供消費者之價格內。

 

基金-020

Q:實施校務基金學校場地的利用是否可以更多元?

A:國有財產法並未規定學校的土地、設備不可委外經營,故實施基金後,學校可以用標租或促參等方式增加場地的收入。例如:BOT或OT等方式將學生宿舍或餐廳、游泳池、活動中心、體育館等場地設施委託民間經營管理,以增加收入及減少支出,或開放場地及設施(例如禮堂、活動中心、體育館、教室等)供外界使用,並收取維護管理費。建議各校可檢討現行收費標準(含儀器、設備、場地等),是否有可增加之項目,而且收費標準應考量成本(包含稅捐)及效益,並應以有盈餘為原則。

基金-021

Q:實施校務基金學校人員的進用是否可以更具彈性?

A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尚屬試辦階段,將會參考國立大專校院校務基金之實際運作情形考量逐步放寬預算執行彈性,其中在部分人力的進用方面,例如酌予放寬約聘僱人員之進用、編制內教師進用人數之限制、教師兼代課時數之限制等,以賦予國立高中職校長更有彈性的自主空間,期達成活化學校經營及提升績效之目標。

 

基金-022

Q:實施校務基金後代收代付的經費收支是否更透明化?

A:實施校務基金後,原代收代付款項納入基金預算內,學校可以統籌規劃妥善運用各項經費目前所設計的基金會計系統讓學校同仁都可以上網查詢各項款項執行情形及餘額,經費運用可以更公開及透明化。

 

基金-023

Q: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務基金是否會有募款壓力

A:目前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資源及預算額度仍非充裕,於實施校務基金後希望各校能對外較積極募款,以增加學校收入,俾利學校發展,但由於本部並未設定學校募款應達一定金額或比率,故學校不會因募款所得之高低而影響其正常運作,不過本部對於開源或節流績效較佳之學校,考慮予以酌增額度,以資激勵。

 

基金-024

Q:試辦校務基金後,學校原有之基金會是否應納入校務基金處理?

A:目前學校的基金會有二種型態,一種是未依法定程序立案的基金會,此種基金會已列入學校帳務處理,如果試辦校務基金,則應轉入校務基金繼續辦理,另一種是依法定立案的基金會,此種基金會為民法上財團法人組織,如果要解散或結束

 

 

捐贈予學校,應經過董事會議決議,並修改章程後依法定程序辦理贈予,基金會轉入校務基金後借貸方係以「其他準備金及受贈公積」科目處理,不列入校務基金收支項目。

 

基金-025

Q:實施校務基金後是否應自籌一定比率經費?

A:考慮城鄉差距,各校性質、特色不同,所以並未設定須自籌經費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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