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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減免

學雜費減免申請

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核定公費待遇者、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成績績優清寒學生、原住民學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申請書詳如附件

114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期限至114.9.8

114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期限至1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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